《建规》民用篇10:关于电气的知识考点及解说+历年真题(最新发布)
时间:2020-05-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10.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0.1.1 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1、建筑高度大于 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经典解说: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一高建,50乙丙丙仓库。 10.1.2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的厂房(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经典解说:①记忆规律:室外消防用水量25(其他公共建筑)、30(厂房仓库)、35(堆场储罐)。 ②一类高层属一级,二类高层属二级。 ③影剧一五体三千,任层商展也三千。 10.1.3 除本规范第10.1.1条和第10.1.2条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10.1.4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2)结合目前我国经济和技术条件、不同地区的供电状况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可视为一级负荷: 1)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 35kV 及以上); 3)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另一个设置自备发电设备。 经典解说:必须是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两个区域的变电站或者一个区域发电站+自备发电设备,才可以认为是一级负荷。 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 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经典解说:记忆方法:1.5;1.0;0.5,老人医疗,地上10万地下2万,1h抢完。 10.1.6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10.1.7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10.1.8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经典解说:这里所说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对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为上述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处的最末级配电箱;对于其他消防设备用电,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为这些用电设备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 10.1.9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消防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 10.1.10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2、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