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高频考点四十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可下载)(最新发布)
时间:2019-10-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当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地上部分楼梯间均需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宜分别独立设置。 主要由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和吸风口组成。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井(管)道、送风口、送风机。 建筑高度≤50m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井(管)道确有困难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风机 选型 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机房 设置在专用机房内;2.0+1.5;甲级防护门 管道 管道进 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建规为丙级)级防火门。 管道选材 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 管道风速 当采用金属管道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采用非金属材料管道时,不应大于15m/s。 耐火极限 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耐火极限不限)。 水平设置: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未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风口 类型 常开风口:楼梯间 设置 ①除直灌式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 风速 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风量计算 大小 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 压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