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消防《综合能力》冲刺考点:第二篇第六章第三节
时间:2018-10-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第三节 建筑保温系统 一、检查查内容 1.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A(不)、B1(难)、B2(可)。 2. 防护层厚度——不燃,不小于 外墙外保温系统:首层15mm,其他层5mm。 外墙内保温系统:10mm。 屋面外保温系统:10mm。 3. 防火隔离带 每层沿楼板,高度不小于300mm。 外墙不屋面分隔处,宽度不小于500mm。 4.每层楼板处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补充: 6.7.2 外墙内保温系统,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火灾危险性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A级保温材料。 2. 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丏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3. 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6.7.4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为A级。 6.7.5 不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 1)高度>100m,A级; 2)高度(27,100]m,不低于B1级; 3)高度≤27m,不低于B2级。 2. 除住宅、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高度>50m,A级; 2)高度(24,50]m,不低于B1级; 3)高度≤24m,不低于B2级。 6.7.6 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不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高度>24m,A级; 2. 高度≤24m,不低于B1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