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消防《案例分析》考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时间:2018-06-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要点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固定动火作业场所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要求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问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有关消防车车道的要求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②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③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④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4.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要求设置回车场外,尚应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 000m2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2)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防火要求
7.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范围及要求 1)设置范围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 000 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 000 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设置要求 ①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②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③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④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⑤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8.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范围及要求 1)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 000 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2)设置要求 ①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②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9.临时应急照明的设置范围及要求 1)设置范围 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水泵房,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2)设置要求 ①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②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11. 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信联络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