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17-09-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0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70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点领取或 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书写上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其它2个 科目为客观题,用28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 可做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8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以及考试信息带出(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阋读试卷封二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和注意事项,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规定的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影响考试成绩的,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 (010—87792608)。 七、成绩公布和考后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在证书制作完成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个人证书信息。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有关资格审查资料的说明见附件1)。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审的视为自 动放弃考试成绩。 考后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交的资料等具体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后,与考试成绩一并公布(同时也 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八、有关要求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消防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要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学校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等工作。今年是实行考后资格审查改革的第一年,要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加强考后资格审查的宣传,并严密组织实施,坚持原则、把握标准、上下配合、力避错审和漏审。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鲠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主观违纪的,按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1.关于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材料有关情况的说明 2.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