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及有关问题通知(最新发布)
时间:2017-09-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文件安排,现将2017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附表所列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址:,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2017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 10月14—15日 见津人专职〔2000〕11号 7月19—28日 出版 10月15日 见津人专〔2002〕6号 7月21—27日 造价工程师 10月21—22日 见津人专〔2003〕55号 7月25日— 8月3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 10月28—29日 见津人专〔2003〕55号 8月1—10日 经济 11月4—5日 见津人专职〔2000〕9号 及津人专〔2002〕13号 8月13—22日 翻译 11月5日 见津人专〔2003〕35号 及津人专职〔2005〕9号 8月23—29日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11—12日 见人社部发〔2012〕56号 8月11—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