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通知(最新发布)(3)
时间:2017-09-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 — 11月10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9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联系电话:010-87792608 附件:1.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3.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4.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5.2016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8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社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4.省级人社部门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和督促,并将资格审查工作纳入市州人社等部门年度绩效评估项目。 5.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6.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申请审查一次。仍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报考人员办事更方便更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报考人员认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报考人员和资格审查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按以下要求掌握: 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社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16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16年11月12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正规学历即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网站查询,或能在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或人社部门的技工院校毕业学籍认证查询。 工作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社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