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核须知
时间:2017-08-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017年湖北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采取考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其中新考生、老考生、异地考生报考不太一样,详情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2015年、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湖北省内)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新考生”,“异地考生”是指2016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 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 2、报“免一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 根据所选审核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老考生 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定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异地考生 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