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中级)高频考点:第二十二章 银行自律与市场约束(2)
时间:2018-02-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A.熟知业务 B.专业胜任 C.监管规避 D.岗位职责 【答案】B 【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间的职业操守包括:熟知业务、监管规避、岗位职责、信息保密、利益冲突、内幕交易、了解客户、反洗钱、礼貌服务、公平对待、风险提示、信息披露以及授信尽职等。B项属于银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准则。 三、从业人员与客户间的职业操守 1.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应熟知内容: (1)宏观经济和金融状况 (2)与自身岗位相关的银行业务及有关法规 (3)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在业务活动中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监管规定。必须做到: (1)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2)本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3)根据立法本意正确理解监管规则中禁止性、义务性及程序性规定。 3.岗位职责 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安全: (1)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2)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适当批准,不代其他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3)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4.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明显违反本规条行为: (1)向与业务无关的人(包括本机构其他同事)或其他组织透露客户个人信息; (2)向其他同事打听客户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 (3)不妥善保管或销毁有客户信息的资料、凭证等; (4)将客户信息用于未经客户许可的其他目的。 5.利益冲突 (1)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 (2)在存在潜在冲突情形时应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情况及处理利益冲突建议; (3)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服务时,应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条件或价格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6.内幕交易 (1)在业务活动中应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所在机构为上市银行时获知本机构内幕信息;在履行基金托管、账户托管或其他义务过程中获知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建议。 (2)内幕消息包括: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金融交易达成、金融交易价格的重大信息。如:银行或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面临的重大诉讼以及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等信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