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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兵团拟招聘特岗教师招聘条件

发布时间:2017-04-07来源:未知 编辑:蚂蚁巴巴

招聘计划

  (一)2017年兵团拟招聘特岗教师1000名。各师要充分考虑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学科结构、学校编制、设岗数量及近几年教师自然减员等因素,加强音体美、综合实践、心理健康及双语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努力实现小学与初中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

  (二)根据有关规定,师直学校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因此,各师招聘特岗教师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团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团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等政策仍按兵团四部门文件(兵教发〔2006〕44号)通知要求执行,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研究提出设岗需求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报名双语岗位的人员,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且须具备用汉语和维(哈)语授课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报考人员,须达到HSK等级标准为:报名小学、初中双语教学岗位分别达到HSK5、6级水平,报名小学、初中“汉语”学科岗位分别达到HSK6、7级水平。或者达到MHK的标准:小学和初中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四)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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