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时间【拟招聘1000名】(最新发布)
发布时间:2017-04-07来源:未知 编辑:蚂蚁巴巴
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兵教发电〔2017〕13号
各师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兵团团场学校从事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团场学校“引不进、下不去、留不住”等问题,提高团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招聘计划
(一)2017年兵团拟招聘特岗教师1000名。各师要充分考虑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学科结构、学校编制、设岗数量及近几年教师自然减员等因素,加强音体美、综合实践、心理健康及双语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努力实现小学与初中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
(二)根据有关规定,师直学校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因此,各师招聘特岗教师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团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团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等政策仍按兵团四部门文件(兵教发〔2006〕44号)通知要求执行,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研究提出设岗需求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报名双语岗位的人员,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且须具备用汉语和维(哈)语授课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报考人员,须达到HSK等级标准为:报名小学、初中双语教学岗位分别达到HSK5、6级水平,报名小学、初中“汉语”学科岗位分别达到HSK6、7级水平。或者达到MHK的标准:小学和初中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四)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