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新疆特岗教师设岗计划
发布时间:2013-05-13来源:未知 编辑:tgjsw
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设岗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师教育局,222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设岗计划申报和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等政策仍按兵团四部门文件(兵教发 〔2006〕44号)通知要求执行,要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2013年兵团拟招聘特岗教师800名,各师招聘计划原则上以2012年招聘人数为基数。
二、各师教育局要充分考虑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学科结构、学校、设岗数量及近几年教师自然减员等因素,加强音体美及双语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努力实现初中与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加强与人事、编办、财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研究提出设岗计划,计划上报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三、各师要认真填写《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团场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2013年各师特岗计划学科申报表》和《2013年各师特岗双语教师计划学科申报表》(见附件),表中数据要认真核对,并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请务必于5月20日前报我局师资管理处(包括电子版,以上表格在兵团教育信息网下载)。我局将根据各师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执行情况、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任情况和2013年设岗计划申报数核定特岗计划。
联系人及电话:税朝虎 0991-2896283
传 真:0991-2896292
邮 箱:btjyrsc@163.com
兵团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师教育局,222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设岗计划申报和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等政策仍按兵团四部门文件(兵教发 〔2006〕44号)通知要求执行,要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2013年兵团拟招聘特岗教师800名,各师招聘计划原则上以2012年招聘人数为基数。
二、各师教育局要充分考虑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学科结构、学校、设岗数量及近几年教师自然减员等因素,加强音体美及双语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努力实现初中与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加强与人事、编办、财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研究提出设岗计划,计划上报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三、各师要认真填写《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团场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2013年各师特岗计划学科申报表》和《2013年各师特岗双语教师计划学科申报表》(见附件),表中数据要认真核对,并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请务必于5月20日前报我局师资管理处(包括电子版,以上表格在兵团教育信息网下载)。我局将根据各师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执行情况、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任情况和2013年设岗计划申报数核定特岗计划。
联系人及电话:税朝虎 0991-2896283
传 真:0991-2896292
邮 箱:btjyrsc@163.com
兵教传[2013]102号 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设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团场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doc
兵团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