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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特岗招聘考试健康检测卡与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07-20来源:未知 编辑:蚂蚁巴巴

附件1
吉林省特岗招聘考试健康检测卡与承诺书
姓名:                  准考证号:                  考点:            
天数 日期 体温 本人及家人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所在城市
第1天 8月1日   否□    是□ 否□    是□  
第2天 8月2日   否□    是□ 否□    是□  
第3天 8月3日   否□    是□ 否□    是□  
第4天 8月4日   否□    是□ 否□    是□  
第5天 8月5日   否□    是□ 否□    是□  
第6天 8月6日   否□    是□ 否□    是□  
第7天 8月7日   否□    是□ 否□    是□  
第8天 8月8日   否□    是□ 否□    是□  
第9天 8月9日   否□    是□ 否□    是□  
第10天 8月10日   否□    是□ 否□    是□  
第11天 8月11日   否□    是□ 否□    是□  
第12天 8月12日   否□    是□ 否□    是□  
第13天 8月13日   否□    是□ 否□    是□  
第14天 8月14日   否□    是□ 否□    是□  
考试当天 8月15日   否□    是□ 否□    是□  
本人及家人身体不适情况、接触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情况记录  
考生承诺
本人承诺:我已知晓《考生防疫须知》,并保证严格按照须知内容执行。我将如实填写健康卡,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向本人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病情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等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注:考生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方能参加考试。此表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本人签字:               家长(单位负责人)签字:             
 
 
 
 
考试新冠肺炎防疫要求须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的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1. 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监测卡与承诺书》。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吉人员接触,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考生陪同人员,以避免考点人群聚集。确保在此期间考生本人“吉祥码”“通信行程卡”状态为绿色。
  2. 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
  3.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林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返吉林省,笔试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吉林省,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表与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5.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的体温检测。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7.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8.未尽事宜参照《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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